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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风水命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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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24-10-28 11:45:33
八 字 找 用 神【精华版】
『正月癸水』
常理:癸水生于寅月,伤官当令;木旺泄气,首在劫印相扶,余寒未尽,又喜丙暖。身弱,取辛生水,取丙暖局;辛丙两透,隔位不合,或一透一藏,名“阴阳和合”,富贵非轻。
变理:若支成水局,干见壬比,癸水转弱为强,则又喜见戊透,但月令木旺,木必克土,又須见丙调解,才能用戊。
癸水身旺,可专用寅中甲木洩秀,亦可富贵。
干透戊土又见丙丁,或时见丙辰,可作化火格推,富贵之命,一见壬癸破格,便为常人。
『二月癸水』
常理:癸水生卯月,食神当令;木神更旺,水益被洩。身弱,专取庚金破乙,辅以辛金发木之源。庚辛两透,无丁克破,富贵定然;庚辛不透,支见申酉丑,富中取贵;庚辛俱无,当人之命。
变理:若癸水太强,原局金多,见丁己出干,大貴之命;盖取丁破庚生己,以财破印滋煞,贵而有权。
癸水不喜戊土,因戊土厚重,恐力不能任之,故以己土偏官为贵。
『三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辰月,官星当令,癸水有根,但戊土司令;癸弱,仍取庚辛化煞生身。若戊己出干;煞强于身,食伤制煞,见甲为贵。清明后,谷雨前,火气未炽,癸水有气,转用丙火,名“阴阳承蔼”,亦可取贵。谷雨后,土气用事,癸水渐弱,总要见庚辛为美;用金则忌火,金透火藏最妙。
变理:三月癸水,见戊出干,或为化火格。
若支成水局,干见壬比,癸水转旺。
身强,又喜己土出干,丙火为助;财滋弱煞,权贵之士。
『四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巳月,財星当令,两戊司权,癸临死绝;身弱,專用壬水制火,改以辛金生水,尤妙暗合丙火;身弱見壬辛两透,富貴非轻。
变理:用辛者最忌見丁火制之,丙火合之,破格贫贱。用庚癸者,富貴稍逊;有木无金,先成后败,有金无水,當人之命。
若原命局水強金多,反以巳宮丙戊为用,为“ 劫印化晋格”,运行火土,富貴极品;因丙戊为月令旺气,真神得用,富贵非轻。
『五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午月,财星当令,丁己司权,癸水极弱;身弱,先取壬水,次取庚金,劫印互用,方主富貴。变理:若原局有金无水,金被火伤,燥金不能生水,常人而已。
若原局癸水转強,反用月令丁己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;且必系出名門,钟鼎世家。
若原局无印劫,支下火多,又見己土出干,可作从煞格论,富貴之命。因午中丁已同宮,真神得用,富貴无疑,一見甲乙破格,贫贱之士。
『六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未月,七杀当令,大暑之前,火土仍燥,专取壬庚,理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火退金進;若身弱者,可以无壬制火,单用庚印,但月庚印者,最忌丁破,转为平常,故干上仍有壬癸者为上。
变理:历来推算癸水之命最难,六月癸水尤难;因癸水至弱至柔,为五阴之至,見印生比助,未必为強;见杀克食洩,未必为弱,強弱之间,未易分辨;但总而言之,癸水仍以弱者居多。
六月之癸,从弱亦不能作“从煞格”,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杀。
若见壬癸出干,支成水方水局,专取未中已杀为用。
『七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申月,印星当令,申宮金水相生,癸水不弱,身強,干见壬水,支多金水,即要有戊有丁,用财生官,富贵之命。
变理:若原命金多,又要見丁見申,用財破印,用傷生財;故身強見丁甲出干,富貴定然;无丁用丙,格局稍逊;无丁見午,名“独财得位”,富中取贵。用戌未之丁无力,虽能干,富贵俱小。
若然身弱,专用申宮金水,亦可小富小贵。
『八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酉月,印星當令,癸水至弱,旺而不滥;得八月辛金生之,正金白水清之時;有辛則源远流长,有丙則全局温暖;故身弱者,见丙辛两透,隔位不合,富貴有准;丙透辛藏,亦有功名;最忌丁来伤辛,丙辛贴邻相合,两失其用。
变理:若干见壬,支成水方水局;癸水转强则又不可无戊止水,丙火为佐。满盘皆金,独日元一点癸水,名“体全之象”,富貴非轻。
全局只得金水二行,不见丙火,名『金水同心』,格同從革;运喜西北,忌东南而破格。
『九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戌月,官星當令,戊土司权,癸水被制;身弱,专取辛金,以印化杀生身;或以甲来破土,用伤制杀,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;气候渐寒,相机配以丙火;故身弱者见辛甲两透,隔位不克,贵显无疑;辛甲丙齐透,大富大贵。身強,喜用戊制,戊为月令旺气,富貴非轻。
变理:身杀两停,用甲为妙,食神制杀,主必武貴;纵然身强,原局不可无辛丙为辅;因癸无庚辛,源流不长,格局不高。
『十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亥月,劫财当令,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;亥月之癸,旺中有弱,因亥中甲木長生,暗耗水气。身強,用己杀为妙,但要丙辅。
变理:若柱見壬子,水变浩蕩,则当須丙戊为用,財官相生,富贵必然。
若支成水局水方,癸水过強,则又喜见甲丙,尤妙支下见寅,内藏丙甲为贵。
身弱,专取庚辛,无丁来破,富贵有份;但原局必要見丙,或透或藏,皆为有益;否则水冷金寒,金水无生受之象。
总之,三冬之水,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贵,否則局无丙火,贫贱无疑。
『十一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子月,日元得祿,调候为急,专取丙火;身強身弱,容后再论。身弱,先取庚辛,但不可无丙溫暖,否则水冷金寒,两者无生受之象。隔位不合,富贵有准。
变理:苦干见壬水,支成水局,气转沖奔,又要戊制,但仍要丙佐,财官相生,富贵必然;有戊无丙,终亦贫贱。
『十二月癸水』
常理:癸生丑月,七杀当令;调候为急,专取丙火;身强,又喜戊己,丙火为佐;身弱,要见庚辛,但局中不可无丙午寅等字。
变理:凡冬月之火,必須通根寅巳午,有力方吉,有破则凶。
若壬水出干,水专強,丙透有根,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贵,名“水輔陽光”,显贵之士。
丑月己癸辛同宮,己辛出干,又見丁透,夜生者贵,名『雪夜燈光格』,富貴奇格。
三冬之癸,气属当旺,但癸水至柔,虽旺而无沖奔之勢,故原局不見壬水助其汹涌,不必用戊,身強用己杀为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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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寅月,食神当令;壬水由旺而衰,加以旺木洩气,身弱为虑。身弱,专取庚金發水之源;余寒未尽,最妙支藏丙火,金温水暖。身强,寅中甲丙戊皆可用;甲丙两透,食神生财,同为正气,富贵定然。
变理:壬水日元,若柱无比劫祿刃,不必用戊,水旺,则不可无戊为堤。水旺用火,忌甲来破,原局有丙居中调停,见甲无疑。
『二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卯月,伤官當令;木气越強,水益被洩。身強,专用庚辛,木不透干,单用辛金发水之源;有木出干,則又不可无庚掃木。身強,专取戊土止水;用戊又喜丙助,财滋弱煞,貴多就武。
变理:木多見火,先用庚辛破木,但金被火克,又要見壬破火,方許富貴。总之,二月之壬,弱者居多,有庚生身,自可富貴;庚強有根,大富大貴。
『三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辰月,七煞當令;壬虽有根,但戊土司权,土厚恐有塞水之患。身弱,先用庚金洩土生水;次取甲木制土,隔位不尅,各尽其妙。
变理:故身弱見庚甲兩透,隔位不尅,显贵之命;一透一藏,富貴有份。
若然身強,取戊制,用甲洩,皆可致貴。因甲戊三月有气,富貴可求;唯戊甲不能同時並用,若二者同見,戊煞作受伤论。
『四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四月,財星當令,財強身弱,先取壬水比肩分財,次取辛印生身。有金無水,金被火克,死金不能生水;有水无金,水无源头,富貴不久。
变理:無壬用癸,但巳月有戊,癸被暗合不美,癸多方可用之。無辛可用庚,但辛能暗合丙火較妙。
总之四月之壬,身弱,專取金水,壬辛並透,富貴必然。
若支成水局,或金水满盘,壬水转弱为強,則反以丙戊为用。巳月丙戊當令,为“劫印化晋格”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『五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午月,財星當令;財強身弱,必用比劫;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,專專用癸水;用辛恐丁傷,故專用庚金。
变理:身弱,見癸庚兩透,富貴定然,壬辛兩透,富貴稍遜;若得兩壬夾一庚,支下通根,大富大貴;有壬癸無庚,只許衣祿。有庚無壬癸者常人。
若然身強,反以丁己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『六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未月,官星當令;大暑之前,火氣未退,取用理同五月;大暑之後,火雖退氣,但己土司权,壬被己尅,多以弱論。身弱,仍用庚辛洩土生身,故身弱者見庚壬兩透,位高权重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用庚壬者,最忌見丁,制庚合壬,清高而貧。
变理:水居土旺之時,最忌戊己出干,煞多身弱,又喜見甲食出干破土;故辛甲兩透,隔位不尅,富貴必然。甲透辛藏,异途武职;辛透甲藏,定主清貴。
若然身強,可用丁己、丙戊。
『七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申月,印星當令;申中金水相生,日元頗強,先取戊制,次取丁火制庚;財滋弱煞,必然貴显。身強見戊丁兩透,富貴定然;兩者皆藏,富中取貴。用戊丁者,最忌癸透,伤丁合戊,两失其用,便为常人。
变理:無戊見己亦忌,因己能混壬,濁水不貴;壬水不清,富貴難求。
若然身弱,專取申中得祿之庚。
『八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酉月,印星當令,母旺子相,壬水自強;水強,仍以甲洩为美名为“水木清华”,富貴清高;因八月金白水清,纵然身強,用戊不美。 身弱,專取月令辛金为用,名“金白水清”,显贵之士。
变理:若满盘金多水少,或单见日元一点壬水,名“獨水三犯庚辛”,號曰:“体全之象”。即印多身弱,姑名“纵印格”,喜行壬癸比劫之運,洩印生身,金水兩清,富貴非轻。
『九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戌月,七煞当令;水將进气,但戊土司权;身弱,仍用庚辛,或得壬癸亥子等來助亦美;若戊己出干,煞強于身,則要有甲出制;食神制煞,权贵之士。
变理:若支成水局,壬水转强,则以甲洩为上,命主清貴。
苦支聚子刃,身強見戊为煞刃格,貴多就武。若原局再有辛为壬源,支見寅巳,暗藏火氣,暖局助煞,旗鼓相當,富貴上品。
『十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亥月,日元得祿;壬为江河,江洋之论。调候为急,先取丙暖;水將泛滥,又喜見戊,身強,丙戊兩透,財滋弱煞,权贵之士。用戊忌甲破,見甲要己合,否则贫贱无疑。
变理:身強可取丙甲,暖水洩秀,亦可富貴。
亥月之壬,甚少身弱,仍取庚辛,或取月令壬水比助;但局中不可無丙;否則凍金不能生水,水冷金寒,金水無交歡之象。
『十一月壬水』
常理:壬生子月,月令羊刃;壬水旺極,氣勢沖奔;時當冬令,調候為急;身強,先取丙火調候,次取戊土止水,丙戊兩透,富貴有準。戊透丙藏,亦有富貴;丙透戊藏,富多貴少。
变理:若水太旺,或原局戊土無力,專取甲木洩水為上;若支藏用神,取寅中溫燥之甲为佳,亥中濕木無用。
身強,用戊制不能見甲破格。
若然身弱,不外取印生比助,但原局斷不能少丙,理同十月。
『十二月壬水』
常理:十二丑月,官星当令,調候为急,专取丙火。上半月,癸辛有氣;身強,取用仍同子月。
下半月,己土用事,金水漸弱;身弱,仍取庚辛,但切切不可无丙。
变理:戊己出干,不能無甲出制;無甲,水土混杂,人必愚頑。
总之,冬月之水,不見丙丁,大都貧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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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寅金,財星當令。餘寒未盡,本喜丙暖;但辛金柔弱之質,忌官強成煞,故寅中有丙巳足。若然身弱,專取比劫为妙;月令財星當令,得比分財,不貴亦富;且身弱用己印者,亦須見庚劫為上,因月令甲財當令,財旺破印,不可無比制財。
变理:戊土厚重,有埋金之憂,而無生金之象;除非原局水多,食傷洩氣,方可取戊为用。
辛喜壬洗,見壬为貴,故身強見壬水者,富貴必然。
身弱見己壬無透,亦可富貴。己藏午,壬藏甲,異路之貴。
『二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卯用,财星当令;财多身弱,專用比劫,財通明戶,局富無疑。身強,用壬用丁,皆可玫貴,但不可同時並用;用火忌水,用水忌土。
变理:身強見壬甲兩透,富貴。
用申中壬水,异途玫貴。
身弱可用己生,但要无甲出制,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。
身弱,原局水多,壬癸出干,則又要見戊止水,印制食傷,亦可顯達。
『三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辰月,印星当令,母旺子相,辛金不弱,戊土司權,厚土有埋金之憂。辛金溫润之质,虽強亦不喜火冶煉,最妙有壬癸洩秀。身旺用壬,通根月令,富貴必然。
变理:用壬則忌戊制,戊透又要有甲破;故身強得壬甲兩透,富貴必然;一透一藏,異途致貴。或支得亥字,中有壬甲;支有申字,內有庚壬,皆有小名小利;身強而無壬甲者,贫贱必然。
若然身弱,仍用己印,或得比劫為助。
『四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巳月,正官当令,辛金珠玉之质,最忌火克,又忌土厚埋金,四月火土俱旺,故先用壬水调候,次取庚金助身洩土生水为妙。
变理:若戊土透出,有甲出救亦好,但仍要有水滋润方可。
身强而见壬癸出干,富貴非轻;癸透壬藏,富多贵少;支下见亥子申,戊己不透,亦可小富。
戊己出干,见甲为救,衣食无亏。
若然身弱,仍取壬癸为先,因调候为急,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;次取庚辛比助亦妙,因见比劫,既可助身,又可生水。
身弱用己印,亦首要壬癸润土,否则燥土不能生金。
『五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午月,七煞当令;调候为急,先用壬水,次喜庚辛申酉等字為助。
变理:身弱用己印,原局亦要有水,否则燥土不能生金,理同四月;故身弱身見壬己兩透,支下藏癸,显贵之命;己透壬藏,异路功名;无壬用癸,但力弱而福小;无己见戊,提防土厚埋金;若然土厚,又須有甲出制,壬癸润木。
若然身強,仍取壬癸。
『六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未月,印星当令;未为燥土,故仍以壬水为先;土厚惧埋金,辅以庚金洩土生水则更完美。
变理:若然身強,见壬庚两透,富贵必然;见一申字,用申中庚壬,亦可富贵。
用壬最惧干见戊制己混,又须甲木为救;用甲木,又忌见庚金来破,犯者皆主贫贱。
『七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申月,劫财当令,庚金临官,辛得庚助,自然生旺。身旺,专用申宮一点壬水洩秀,亦可富贵;见壬出干,富贵非轻,因壬为月令旺气;用壬忌戊,見戊有甲为救,衣食裕如。
变理:除非原局水多,洩金过甚,否则七月无用戊之地。
七月之辛,用壬为貴;用丙丁者非上格。
若然身弱,专取用令庚劫为助,亦有名利;无庚辛亦可用己土。
『八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酉月,日元得祿;身強,专用壬水洩秀为尊;金白水清,富貴非轻;壬不在多,书云:“水淺金多,号曰体全之象”,必主富貴;用壬见戊,制用埋金,夭贫之象;见己土混,则壬愚懦。
变理:辛強无壬,见丁姑亦用之,主衣食丰裕;但因原局无水洩秀,个性刚顽误事。
若然身弱,专取月令辛比为助,或取己土生身。
『九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戌月,印星当令,身不愁弱,而独惧土厚埋金;故九月之辛,戊己出干与否,关系极大;戊己一出,必须见甲。
变理:身强,专用壬水洩秀,用壬忌戊,故又配甲为上,壬甲两透,富贵裕如;壬透甲藏,富中取贵。甲透壬藏,亦可一富。
身弱,仍须用己,或取庚辛比劫为助,亦可致贵;故庚壬出干,有庚助身,有壬洩秀,名“一清澈底”,大富大贵,最忌戊来制壬破格。
辛金性喜壬水淘洗,身強无壬用癸,只能润金,富贵俱小,且又劳苦。
『十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亥月,伤官当令,壬水真伤官,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,“水金伤官喜见官”;辛被旺洩,故亦要身強,得庚辛比助,支通由酉为上。身弱可用印生,但要有丙;官印相生,富貴有准。
变理:如原局水旺,壬癸透出,則先取戊止,次取丙火。
若然身強,得丙壬兩透,功名稳取,即一透一藏,亦主富中取貴。干透丙,柱見壬,支成水局水方,为真化水格,大富大貴之命;最忌戊土破格,原局岁运皆然。
『十一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子用,食神当令,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;丙壬两透,隔位无疑,其余理同十月。
变理:子月癸水当令;最忌癸水出干冻金困丙,又须甲化方美;癸出不宜用戊制,因戊虽合癸,但亦制壬晦丙,终非所宜。
身強,见壬丙透,不見戊癸,富貴非轻,一透一藏,亦许富貴。
身弱,专用丙己,官印相生,或取庚辛比助。
若水太多,方用戊制,亦要丙辅方可。
若庚辛透干,支成水方水局,名“润下通源”,不见戊土破格,大富大貴;岁运喜西北,忌东南。
『十二月辛金』
常理:辛生丑月,印星当令,辛通丑气,日元不弱,惟土冻水冷,先取丙火;身弱,可用丑中己土生身,但须见丙,否则冻土不能生金;身強,仍喜壬洩,壬丙丙透,富贵双全,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变理:三冬之辛,調候为急,先取丙火,无丙用丁,格局略逊。
辛金之性,喜洩恶克,身強身弱皆然,惟身強者,用丁有甲,为财滋弱煞,权贵武职。
丑月之辛,无丙,见甲丁,仍須壬透,秀气流行,定为名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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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寅月,財星当令,余寒未尽,先取火暖;財旺身弱,最喜庚辛,支聚申酉尤妙。
变理:身弱,本喜印生,但春月木旺,有土皆死,土印難用;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則无妨。
身弱用印,恶戊喜己,因戊土厚重,反有埋金之忧;书云:“死金嫌盖顶之泥”。
身強,得丙透則貴,得甲透則富;真神得用,富貴皆大。丙甲齐透,富貴兼之,一透一藏,异路功名。
『二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卯月,財星当令;身弱,专用比劫,支聚申酉为上,;用印者,首要有火洩木,木不克土方可,理同一月。若然身強,得月令旺財为用,大富可期。
变理:二月之庚,若然身強得甲丁两透,富貴定然,丁透甲藏,异途致貴。若然身強见甲丁並透,则须运行西方,始可富貴。
总之,庚金身強,得丙丁則貴,得甲乙則富。
『三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辰月,印星当令;母旺子相,庚金不弱,戊火厚重,最怕母慈灭子,火埋金。
变理:身強,如見戊透,取甲为用,以財破印为上。
身強,喜丁冶炼;故甲丁两透,不見庚金破甲,壬制丁,当貴定然;丁透甲藏,不過一富。
总之,三月之庚,身強者,无甲則貧,无丁难貴。
若然身弱,先取己土,次取庚辛申酉,戊土勿乱用。
支全水局,无丙丁者,为“井栏叉格”,富貴非轻,运宜金水。
『四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巳月,七煞当令;庚金長生,衰而有气;但四月火炎土燥,调候为急,必以壬癸为用。书云:“群金生夏,妙用玄武”,“夏金生水,名日反生”。
变理:丙透而有壬制,食神制煞,权高位重;壬藏,富貴俱小;用壬見甲,洩水生火,劳碌常人。
总之三夏之金,調候为急,先取壬癸,身強身弱,暂置勿论,不過身強者总比身弱者福厚。
『五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午月,官星當令;調候为急,理同四月。專用壬水,癸水次之。五月水弱,又喜庚辛;既可生水,又可助身,故月五之庚,比食兼用為上格。
变理:有水無金,源流不遠,富貴皆轻,且不长久。
有金无水,金被火煏,不能生水,富貴难求。
用水见戊,便是常人;有甲制戊,不失儒秀。
金透壬藏,亦可致貴;癸出帶辛,异途武职。
若原局无水,身弱,見己土出干,湿土洩火生身,可以一富;运喜湿土及金水;戊为燥土,显达无望。
原局火虽成方成局,丙丁出干,亦不作从煞格。因午月丁己同宮,自然有印生身破格。
『六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未月,印星当令;大暑之前,火气未退,取用理同五月。大暑之后,火气渐退;金气渐进,身強,宜丁冶炼;但土厚洩火,故宜配甲。
变理:身強,見丁申两透,财來生官,富貴定然;有丁无甲,不過儒秀,有甲无丁,仅主衣祿;丁甲不见,贫贱之人。
若然身弱,先取己印,次取庚辛比劫。
凡身弱者,最妙支下通根,否則縱干見比劫,亦属虛浮;所謂干得三比,不如支得一根,即是此意。
『七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申月,日元得祿;身強,专用丁火,次用甲木,財來生官,富貴定然,用丁則忌壬癸。无丁用丙亦妙;身強煞淺,假煞为权,运走东南,助起用神,武职显贵。身強喜尅用丙丁,乃为不二之理;若原局无火见壬,专取壬来洩秀,金水双清,亦可富貴,用水則忌戊。
变理:若支成水局,柱無丙丁,为“井欄叉格”,喜東方木运洩水之气。若然身弱,取月令庚金比肩为佳;若取己印,則要通根四库或巳午方美;因七月土虛,用神欠力。
七八月之庚,若身弱者,专用比劫亦可;原局木多,用比分財者富;原局火多,用比敌煞者貴。
『八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酉月,日元羊刃;身強,专用丁甲,理同七月;但八月寒气漸增,又宜有丙;且丙煞见羊刃,名羊刃驾煞,威权显赫,出將入相;三者齐透,富貴极品。用火忌壬癸,若见壬癸,又须戊己出制;但戊己洩火生金,格局受損,富貴已逊。
变理:若支成金局,庚金旺極,柱無丙丁甲乙,可專用壬水洩秀,名“从革格”,富中取貴;原局岁运,皆忌火来破格。总之,七八月之庚,若身強身,取丙丁为用者至貴,取壬水洩秀者亦可貴。
『九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戌月,印星當令;戊土司权,最忌土厚埋金;故身強者,先取甲木疏土,次取壬水洗金;壬甲兩透,功名稳取;甲透壬藏,富貴略逊;壬透甲藏,亦有清名。
变理:用壬甲,忌己合甲混壬。
若然身弱,专用己土,次取庚辛比劫为助。
凡庚金身強者,最喜丁炼;况丁为月令旺气,体用同宮,富貴非輕; 無丁用丙,如支見酉,干見辛为“煞刃格”,武贵权臣。
『十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亥月,食神当令,調候为急,專取丙火。旺水洩金,身弱为慮,若見壬癸出干,食多。
变理:若支通申酉,干見庚辛,異途武職;有丙甲而無丁,富多貴少,丙丁不見,必然贫贱。
用丙丁則忌壬癸出干,若壬癸透,則须戊己出制,配合不美,仅主衣祿。
『十一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子月,伤官当令,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;旺水洩金,食多身弱,則又要有戊为救,以印制食生身,但亦要有丙暖局为美。身強,見丁甲兩透,丙藏寅巳,富貴无疑。丙甲无透,丁藏支下,異途武职;丙丁无根,富多貴少。
『十二月庚金』
常理:庚生丑月,印星當令;調候为急,丙火为先;身弱,专用己土,但原局不可无丙,否则土金皆冷,两者无生受之象。
变理:身強,仍喜丁甲,財官相生,丙甲丁三透者,大富大貴;有丙而无丁甲,由富致貴;有丁甲而无丙,白手兴家。
总之,丑月之庚,若身強无丙丁甲者,多属贫贱之命,除非合於外格,方许富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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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寅用,正官当令;余寒未尽,先要丙暖。木为本氣,若見甲乙杂出,煞強身弱,则更需丙火化杀生身。
变理:卑湿之火,最忌見壬,壬癸透出,又要見成,戊弱喜丙,財多身弱,用比分财。
若己土支聚巳午,转弱为強,身強用甲,富貴非轻。
总之初春己土,身弱用丙,身強用甲,皆可取貴,因丙甲皆为月令旺气。
丙甲兩透,癸水藏支,配合中和,富貴极品。
无甲用乙,但嫌力弱,虽貴亦主奸诈。
『二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卯用,七杀当令;杀強身弱,专用丙火化煞生身。若無丙印,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;身強喜甲疏癸润,为用财生官,甲癸兩透,富貴定然;又得丙透,位高權重。
变理:若支成木局,乙透天干,专取庚金破木,亦須己土身旺方可用伤制杀;伤官制煞,貴多就武。无庚用丙,无丙用丁,化杀生身,富貴可期。总之,用丙忌壬辛,用甲忌庚己,用癸忌戊己,一见忌神,貴不能大。
『三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辰月,劫财当令,己辰皆为湿土,故仍以丙火为先。身強喜甲,可以无丙;身弱,不可无丙生身。故三月之己,得丙甲癸齐透者,富貴极品;身強得甲癸者为财官格,身弱得甲丙者为官印格。
变理:辰中乙癸戊皆为当旺之气,癸乙或癸甲出干,为杂气财官格,必然富貴;但首要身強,支通巳午未方佳。
见甲或会为化土格,但辰月有乙暗破,专旺不纯,得取丙印化之,方许富貴。
『四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巳月,印星當令,調候為急,癸水為重;己為濕土,亦要有丙方實,故局中仍喜癸丙两見;癸水於四月为绝地,又要有庚发水之源,配合无瑕,富貴極品;故四月之己,得丙癸庚齐透者为上格。
变理:四月之己,调候为急,干見癸水,复得庚辛来生,即使无丙,亦可富貴;最忌戊出,合癸伤用,变为下格。
柱为丙者曰孤阴,无癸者曰旱田。
『五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午月,印星當令,调候为急,专用壬水;五月水弱,復得庚辛來生,功名穩取,用癸则属异路功名。
变理:有水无金,水无源头,富貴不久,虛名虛利。
有金无水,食伤生財,格局转富。
『六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未月,比肩当令;未为燥土,仍以癸水润土为上。身強土厚,得甲疏癸润,为財官相生。
变理:六月之土,为诸月中最厚旺者,旺极宜洩,得金洩其旺气,不貴即富。原局金不須多,交入西方,用神得地,自然富貴。
六月之己,至为厚重,見甲本可化土,但土氣太燥,不可無水,有水防生木破格;故六月之己,极少化合。
『七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申月,伤官当令,子旺母虛;先取丙火制金暖土,次取癸水洩金潤土,身弱,癸丙两透,富貴之命,水火既济,不以克论;壬丙两透,异途武职。丙透无癸,亦有名利,有癸无丙,便为常人。身強,专取月令庚洩壬润,真神得用,富貴定然。
变理:身弱,专取丙印,尤其月令庚伤当令,己被庚洩,亦取丙印制伤生身。若壬水出干,財多身弱,专取戊劫分財,亦要丙印來生方为上格。
『八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酉月,食神當令,取用理同七月,仍以丙火為尊,癸水为辅。身弱,見癸丙兩透,隔位不尅,功名稳取。武职必显;有癸无丙,终亦贫寒。
变理:身強无丙,支成金局,癸透有根,富多貴少。
土金伤官喜佩印者,身弱取丙印制伤 兼生身之法;七月為傷官格,八月为食神格,食傷一理,取用不殊。
总之,八月之己,身弱取丙,身強用月令當旺之食神皆为正用。
『九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戌月,劫財当令;身強,得甲透者,一富而已。身弱,仍須丙甲,可以取貴。
变理:身強,最喜干見庚辛,再得癸润,貴而且显;无癸得壬,富貴劳碌。
食伤多,身弱,得土金伤官佩印,富貴非轻,且戌月土金火皆為月令旺气,体用同宮,富貴极品。
『十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亥月,財星当令;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;用丙则忌癸,財星当令,相机用戊,用戊则忌甲;原局有丙,甲透无妨,煞印相生,富貴必然。
变理:財星当令;財多身弱则用戊,劫財分財,格局主富,但原局不可无丙。煞強身弱,當取丙印化煞生身。
身強,专取甲木,得月令旺財生之,富貴非輕,但原局要有丙暖,否則濕木失用,不能疏土;凍水凝结,不能生甲。
『十一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子月,財星当令;调候为急,先取火暖。干透丙火,支見寅巳,富貴必然。
变理:用丙最忌壬癸克制,又须見戊为救。
无丙用丁,仅主衣食宽裕,如有火運,亦可发迹。
财多身弱,先用戊土,次取丙助。
若然身强,得月令旺財,自可大富,但原局仍须有丙暖水,方可许之。
『十二月己土』
常理:己生丑月,比肩当令,己丑皆为湿土,得丙暖土实土,又得甲木來生火,官印相生,富貴非轻。
变理:湿土最忌壬癸出干,名“水浸湖田”,贫贱孤苦。壬多則要戊制,劫財分財,富;有丙,富中取貴。
原局无丙,湿甲无用,身強見甲犹可;身弱见甲,煞重身轻无丙印化煞,非贫即夭。
丑中己辛癸同宮,庚透为食生財,得丁透丙藏,富貴非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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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寅月,七煞当令;余寒未尽,先取丙火。木旺土崩,煞重身輕;身弱,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;有丙,甲透無妨;有甲,癸透无妨;得癸甲丙三透,大富大貴。因寅月丙甲戊皆為旺氣,体用同宮,富貴非輕;戊土身弱,丙先甲後,煞印相生,富貴有准。
变理:身強,甲先癸後,財滋弱煞,貴而有权。
春月之戊,虽以丙火为正用,但原局火多,又須見壬癸互濟,用財破印,格局主富。
火多土強,印星太多,若無壬癸財星破之,格局偏枯,僧道之命。
『二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卯月,官星得令,木气愈強,土愈受克,身弱,仍用丙丁化煞生身,格可取貴。若然身強,或火印太多,必又取壬癸为用,以財破印,格多主富。
变理:身強,見甲出干为上,乙透次之,若藏支下,富貴皆小。
月令乙木为正气官星,身強取月为用,貴多就武。因乙見戊 力有不足,格局配合略逊之故。
『三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辰月,比肩当令;日通月气,身主自強。身強,取甲为先,癸丙輔之,为财滋弱杀格。身弱,以丙为先,甲癸次之,为杀印相生格。
变理:若火太厚重,木不能克,旺极直洩,取庚辛为用,亦可富貴。
身強見壬癸有根,主富。
身強无甲壬,身弱无丙甲,愚贱之命。
辰月戊乙癸皆為旺氣,財官有氣,富貴自易,但首在身強能任。
『四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巳月,日元得祿;調候为急,先取癸水。身強,先癸後甲,土旺見甲癸為財滋弱煞格;若火太旺癸弱,可取壬水制火,若得庚辛發水之源,則富貴自高。
变理:身強見癸甲兩透,無破,富貴非輕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;壬癸藏支,亦有衣祿。
身強见庚壬,富多貴少。
若然身弱,專取月令丙戊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支成火方火局,見癸化火,又無比劫破格,運入東南,大富大貴。
若支成金局,壬癸或藏或透,名“土润金生格”,富貴非轻,但首在“土润”二字。
若一派火土,不見金水,格成专旺,类“稼穡格”,富貴非轻;喜湿土运,忌水运反激火气;
不怕甲乙,因木气尽洩于火。
『五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五月,月令羊刃;调候为急,先取壬癸;土质厚重,次取甲疏。身強,壬甲两透,富貴定然;复得辛来发水之源,大富大貴,若透庚金,能伤甲木,原局有水化解方主无疑。
变理:金透水藏,转为食神生財,一富而已。
无壬用癸但水力较弱,纵有金生,福祿皆逊。
若然身弱,专用午中丁己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四柱土多,比劫林立,格成专旺,理同四用,但原局岁运怕以湿土为宜。
『六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六月,劫財当令;大暑之前,火炎土燥,取用仍同五月,用壬用癸,皆可致貴大暑之後,火雖不炎,土则尚燥,局中仍以有一两点癸水为美。
变理:六月之土,最为厚旺,身強得辛癸甲齐透,富貴极品。
总之,六月之戊,身強不离甲癸,为“財滋弱杀格”。身弱专取甲丁,为“杀印相生格”。
六月土旺,身強金多,专取金來洩秀,不貴即富。
癸透无根,支成火方火局,无比劫破格亦可致貴。若癸通辰丑,有根破格,仍以水财为用,可以一富。
『七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申月,食神當令;土被旺洩,恐成虛浮。身弱,專取丙丁印星為用。用月令財星長生;財多身弱,專用戊比,或支寄巳午戌亦佳,;以比分財,富多貴少。
变理:若原局金強,洩弱戊氣,得丙透有根,制食生身,最為上格;因七月寒氣漸入,得丙暖土,氣得中和。
若然身強,專取月令庚壬,真神得用,富貴非輕。
身強,或用甲癸,成财滋煞,富貴兼之;但寒气渐入,故癸甲丙齐透者,富贵极品。
『八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酉月,伤官当令,土被金洩,身弱为虑;身强,不用甲杀,因甲煞受月令旺金所克,若原局有水,金转生水而不克木。八月之土,身強专用月令伤官洩秀为上格。土金伤官格者,多主武贵。
变理:八月之戊被旺金洩之,故首要看身強能任否。
若土強于金,可专取金洩,为土金伤官,原局岁运最忌丙丁破格,柱见丙丁,转求壬癸为救。
若金強于土,土被旺洩,则要丙丁制食伤兼生身;用丙丁,忌壬癸,反求戊己为救;五行变化之道,亦类于此。
『九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戌月,比肩当令,日通月气,身主不弱;身强,专用甲疏,戌为燥土,又喜癸水;甲癸丙透,财滋弱杀,自然富贵;身弱,不离丙丁。
变理:九月戊土,身强,见金水出干,富多贵少。
若支成水局,壬癸出干,财多,四柱土多,支聚四库,变为稼穡格,富贵极品;寒土喜火,亦专用丙。
支成火局,见癸化火,失时不贵,如得火运来助,亦有小名小利。
『十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亥月,財星当令,调候为急,专取丙火;身弱,自然亦以丙印为用。
变理:身弱,见丙甲丙透,富贵定然,丙透甲藏,富贵略逊。
有丙无甲,尚有衣祿;有甲无丙,壬水生甲,甲来克身,贫夭之命;故十月、十一月之戊,著重一丙。
月令財旺,若壬癸透出,財多身弱,干有戊透,支通生旺,比肩分財,自然巨富。但原局仍须有丙,方为上格。
戊土身強局暖,反取月令壬甲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『十一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子月,財星当令,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;身弱,见丙甲出干,或支見寅巳,富貴自高;透丙藏甲,亦许富贵;总之,冬月之戊,调候为急,支见一巳,亦为名流之属。
变理:若然壬癸出干,财多身弱,专取戊土比肩为用,自然大富。但仍要得丙为配。
戊土日元,若支聚四库,火土相杂,身主转弱为強,则又反取月令之癸财为用,格可一富。因子不同亥,亥中壬甲,財杀相生,身強任之,富貴两全;但子中独財无杀,只许一富。如见甲木出干,財杀相生,方许富貴。
『十二月戊土』
常理:戊生丑月,劫财当令;戊通月气,日主不弱;调候为急,丙火为尊。身弱,得丙甲兩透,显贵之命;丙透无根,运入南方亦可富貴;有甲无丙,杀来克身,非贫即夭。丙甲俱无,大都常人。
变理:若原局火多,戊火转強,得一壬透,以財破印,富中取貴。
丑藏己辛癸,若見辛癸出干,得丙透为用,为土金伤官佩印,大貴之格。
四柱土多,支聚四库,变为稼穡格,仍取丙丁为用神,最忌入东方运逆旺破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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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寅月,印星当令,母旺子相,日元颇強;身強,原局杛多火塞,見庚掃木,月财破印;故見庚甲两透,病重得药,自然富貴;无庚破甲,名“身旺无依”,非貧即夭。
变理:身強,见庚壬並透为財官格,虽可富貴,但配合非佳,非上格也。若身強而水更強,煞強于身,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,功名异路。
壬透又得寅时,无庚破格,丁任化木得時,富贵非轻。
支成火方火局,无滴水相济,又见甲木出干,为假炎上格,因不得時,仅主衣祿;运喜东南,忌西北。
若然身弱,专取月令甲木,或得庚甲两透,劈甲引丁。
『二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卯月,印星当令;身不惧弱,最怕母慈灭子,木多火塞;身強印多,先取庚金;春月木旺金弱,相机配以己土。
变理:身強用庚,忌見乙庚齐透,貪合破格,即为常人。
丁火昭融,其性柔中,若非旺极,不喜壬官,單用癸煞;運行西北,亦主大貴。
身強單月巳中一點長生之庚,名“吉神暗藏”,运入西方,大貴之命。若然身弱,要見甲庚,无庚不能劈甲,无甲不能引丁;总之,二月丁火,身弱見庚甲,富貴必然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『三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辰月,伤官当令,戊土洩火,身弱为虑;身弱,专取用庚,劈甲引丁,为弱丁之特殊用法;甲庚齐透,富貴定然,配合取貴,不以克论。甲透庚藏,亦为儒透;庚透甲藏,小名小利。
变理:若见戊己出干,洩弱丁火,有甲出制,小貴可图。
若木印太多,則又要見庚為上,以財破印,异途致貴。
若水煞太多,煞多身弱,非贫即夭;有甲化煞生身,或支通巳午寅字为佳;干透戊己,用食制煞,则又许其富貴。
『四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巳月,劫財当令,丁仗丙威,火氣自旺。身強,用癸为上,用壬次之;水弱,又喜庚辛发水之源。总之,四月之丁,身強见金水两透,富貴定然。
变理:若柱見丙火出干,名“丙夺丁光”,其气类于丙火,可當丙火论。若見己庚出干,支藏壬癸,食神生財,富而不貴。
若庚辛出干,原局无水,身財两旺,本为富格;但巳月庚金長生,用神有气,还金水流年,亦可致貴。
丁火柔中,火纵旺亦不能作炎上格;若見甲丙出干,名“甲引丁光”,类似炎上格,运入东南,五福三多。
身弱,专用月令丙火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;用甲印不为上格,因用神失令及无力之故。
『五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午月,月令得祿;身強专用壬庚,庚壬两透,富貴双全;得一癸透,名独煞当权,权贵武职;壬癸藏支,亦非白丁。
变理:用壬癸見戊制已混,或見甲木出干,洩水生火,劳碌常人。
若原局金水太旺,身弱,取月令午中丁己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丁火阴柔之质,火纵旺亦不作“炎上格”论。
『六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未月,食神当令。大暑之前,火气未退,取用仍同五月。大暑之後,丁火退气,身弱,见庚甲兩透,劈甲引丁,丁火自強;但体用非旺,故仅属小富小貴。
变理:若戊己出干,洩弱丁火,可专取甲木,用印制食生身;原局命燥,相机配以一两点癸水。
若然身強,可取癸庚,財滋弱煞,貴而有权。
若身強見庚辛透干,月令自有食神生財,格局转富;金藏,运入西北,亦可小富。
『七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申月,財星當令;若然身弱,定須丙丁巳午为助;比劫分財,格局主富。若然身強,专用月令金水,真神得用,富貴有准。
变理:凡丁火身弱,多以庚甲取貴,盖有庚劈甲,方能引丁;次之方取丙火,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,大貴之命;因取庚金劈甲引丁,又惧庚財当令破印太過,故相配以丙火,调配得宜,理应大貴。
身弱用甲,无甲用乙,名“枯草引丁”,但要有丙晒乙方为合格,主富多貴少。
『八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酉月,财星当令;身弱,甲庚丙齐透,大貴。有甲有丙,富貴有份;无甲用乙,名“枯草引丁”;但火弱而难長明,富貴不久。
变理:若原局水多,癸水出干,煞強得己土出制,食神制煞,富貴上格;但丁日必须支通有根,否則克洩交加,贫贱凶夭之命也。
若然身強,又要見壬癸透干,月令自有旺財生煞,富貴定然。
『九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戌月,伤官当令,土洩火气,身弱为滤。身弱,见戊己出干晦火洩身,专取甲木,制土生身,为“火土伤官佩印”,若支下有一两点壬癸滋甲润局则更美。
变理:若身伤两强,見庚辛出干洩土,【火土傷官】用財,真神得用,不止一富,抑又可貴。
原局火木太多,丁火转旺,則又以庚壬为用,富貴可求。
原局土多,不見甲印壬官,为“伤官伤尽”,格局变为“稼穡”,富貴上格。
寒土喜火,取丙丁为用,岁运亦喜南方。
『十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亥月,官星當令;身弱,专用甲木,即“如有嫡母,可秋可冬”之理。原局最要有丙,否则湿木无焰,木火无生受之象。
变理:无甲用乙,但乙为枯草,气微力弱,富貴不久。
丁火见丙,或支成火方火局,丁火转强,反取用令壬水为用,真神得用,拾功名如草芥。
丁火強,而壬癸更強,可取戊土为制,伤官制煞,亦有权贵之份。
总之,十月之丁,丙丁叠见亦有利,支下通根則更美。
『十一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子月,七殺当令。身弱,专取甲木,但不可无丙暖局,否則湿木无炎,甲不生丁;丙甲兩透,富貴定然;若兼庚透,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,大富大貴。身弱,得支通巳午,或得比劫助身敌煞,水火对峙,无木引通者终非上格。
变理:若身煞两強,水火相当,則取戊己制煞为上格。用食伤者,首要身強,此乃命理通例。
身弱,見壬透有丁合,暗化木气,癸透有戊合,暗輔火气,小名小利。
若煞身強,取月令七煞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『十二月丁火』
常理:丁生丑月,食神当令,身弱,用甲引丁,用丙暖甲,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。
变理:己食当令,如見戊已出干,洩弱日元,不可无甲印制食生身,原局亦不可无丙照暖。
若然身強,反取癸辛为用,財来滋煞,貴而有权。癸辛皆为月令旺气,真神得用,自可取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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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寅月,印星当令;丙得长生,气自生旺。身強喜壬相濟;惟印星司权,能化壬煞,故又須見庚,掃木存水;身強見壬庚两透,財滋弱煞,富貴定然;壬透庚藏,异途致貴,富多貴少。
变理:原局木多火塞,专用庚財破印,亦可致貴。
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,丙旺极而用戊己洩者,一富而已。
若身弱者,当用甲印,真神得用,富貴必然;但仍要见壬为上格;甲木得壬,煞印相生,主貴。
壬多,煞強身轻(非弱),见戊制壬,柱见一二火,食神制煞,大富大貴。
身強方能用食伤,若煞強身弱用食伤,流氓之徒。
『二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卯用,印星当令;母旺子相,丙火自強。身強专用壬水,更須庚辛相助;壬庚丙透,贵显之命;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;用壬,最忌丁合戊制。
变理: 如无壬癸,身旺用己洩,伤官生财,小富而已。
若然身弱,专用月令乙印,正气印星,富貴非轻;若以丙丁祿刃为助,敌煞则貴,分财主富,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。
『三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辰月,食神当令,丙火渐强,专取壬水,戊土当令,濁水不貴,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捨,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;土一出干,必須見甲。
变理:身強,专用壬水,水弱,辅以庚辛;尤妙庚辛能洩气,食生財,財滋杀,富貴无疑。
身弱,先取甲木,仍须壬辅,煞印相生,富貴非轻。壬甲兩透,富貴定然,一透一藏,亦有名利。
身強,无壬用癸;身弱,无甲用乙;惟配合略逊,富貴俱小。
身強用食伤洩者,富多貴少。
『四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巳月,日元得祿,专用壬水,水弱要有庚辛发源;调候为急,无壬用癸;合配略差,富貴乃小;支見申字,亦有名利,亥子沖月,成中有敗。
变理:总之四月之丙,炎威莫当;见庚壬两透,无戊制壬晦丙,富貴非轻;庚癸两透,富多貴少。
若满盘皆金,不見比劫,为“火长夏天金叠叠”,大富之命;岁运以西北为美,东南为殃。
丁火出干,支見午刃,又得壬透,名“羊刃合杀”,威权显赫。
若身弱者,不外用甲印,理同三月。
身弱用比劫亦可,敌煞则貴,分财則富,此乃命理通例。
『五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午月,日元陽刃。身強,专用壬水,庚辛为辅,庚壬兩透,富貴双全;一見丁合戊制,便为常人。
变理:支見申金,內有金水相生,得运相济,亦可小发。 身強若得二壬一庚出干,大富大貴,其余皆同四月。
四五六月夏火當令,甚少身弱之理,若然身弱,仍用甲印,但要壬辅为貴,煞印相生,富貴非轻。
若壬水太多,或支成水方水局,反取午中丁己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柱无金水,支成火方火局,有甲乙透助,格成炎上,富貴上格;运行东南为福,西北为殃。
『六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未月,伤官当令;大暑之前,火炎土燥,取用仍同五月。大暑之后,原局若属火土两旺者,用神仍不離壬庚,此即身強用財煞之理。若煞身弱,仍用甲印,亦須見壬,煞印相生,富貴有准。
变理:未月火土皆为旺气,若火強土更強 得金洩土旺氣,火土傷官用財,必富之格;但首要身強,盖身弱不能任财也。
若原局土旺洩火,得甲乙出干,制土生身,名『火土傷官佩印』,運行北方润局,大貴奇格。因未中乙己丁,火土木皆有氣,體用同宮,富貴非輕。
『七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申月,財星当令,丙火退气,首在身強。若然身強,专用女令申中長生之壬,祿旺之庚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身強得一壬透,月令自有旺金生之,富貴无疑。身弱仍用甲木,但月令財星当令,財旺破印,故用甲印者,相机配以比劫制財方妙。
变理:財旺破印,或见煞来调解亦可,故身弱見壬甲无透,必貴之士。
身煞兩強,月戊食制煞,多以武貴。
或壬多見一戊,必为秉权显宦。
財多身弱,专用比劫者富,但申月之丙,申中有壬,則其不止一富,抑又可貴。
『八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酉月,財星當令,首在身強能任,支通寅巳午为美。
变理:身強得壬透,富貴兩全;壬水暗藏,小名小利。
无壬用癸,但富貴不久。壬癸不見,功名无份。
身強用壬,如見戊破,转为食神生財,富而不貴。
若然身弱,仍用甲印方可取貴。壬甲兩透,煞印相生,富貴有準;復得月財成“財煞相生不碍”,富貴非轻。
財多身弱,專用比刼分財者富而不貴;因酉月純財,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貴。
『九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戌月,食神當令,丙火入墓,最忌土晦。食神洩气,身弱,取甲為先,以印制食生身,次用壬水滋養甲木。壬甲兩透,煞印相生,富貴功名,出於正途;无壬用癸,異路功名。
变理:若然身強,专用壬庚。
戊己不出干,甲木不須配用。
若支成火局,干見比劫,則又須壬庚參用。設若局無金水,一片木火,格成炎土上失時,運行東南,仍可富貴,運入西北,必主孤貧。
『十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亥用,七殺当令,火纵叠见,亦属有利;尤妙根通寅午;身弱,专取甲木,月令有壬,煞印相生,富貴有准。
变理:若壬水出干,又要見戊;但食神制煞,首要身強,否则仍取印星化煞為美。
丙火支得祿刃,或成火方火局,專取月令壬水為用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丙火以壬取貴,本忌戊已濁水,但十月丙弱壬強,无甲透者,見戊已出干,因亥中有甲,专取已火混壬培木,名“己土混壬格”,富貴奇格,运行南方,必主贵显。
若干見辛,支見辰,又見水多,名“化合得时”,大貴之格。
『十一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子月,官星当令,水旺火弱,首要身強。若身強專取子中癸水為用,正氣官星,富貴非轻。若身強煞亦強,見壬煞出干,則又須見戊,食神制煞,富貴必然。身弱.不可無甲出干化煞生身;若无甲木,名利皆虛。
变理:煞強身弱,无甲化煞,无戊制煞 专取己土傷官混壬,亦可得貴。若得甲出,己土混壬培木,富貴非轻。
支得一寅,內藏丙甲,亦主衣祿。
丙火無根,无印却来;壬煞太旺,无食伤出制;作弃命从煞格论,运走西北,富貴非轻。
『十二月丙火』
常理:丙生丑月,傷官当令;丙氣被洩,身弱为虑。身弱專取甲木為用,又須見丙比暖局。大凡三之冬之命,取甲印为用者,首要局暖,否則濕木無焰,木火无相生之象。故身弱見甲丙兩透,富貴定然。或甲透而支見寅午巳一字亦佳。
变理:若然身強,又喜壬庚。
身強见己火洩秀,无甲乙克破,主聪明性傲,小名小利;因火土伤官失令,格难取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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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寅月,劫財当令;余寒未尽,先用丙火;乙木喜润,次取癸水,惟癸水喜藏辰丑,地潤天和,富貴之象。
变理:春初之木,宁丙火多于癸水,勿癸水多于丙火;否则癸多困病,终为寒士。丙癸两边透隔位不合,富貴可图。
总之,初春乙木,以丙火为真神;身強,专用丙火洩秀,富貴非轻。
身弱,喜用比劫,支見寅卯亥等字为美,因比肩當令,用神有力。取癸印生身虽可,惟癸水失令力微。
煞強于身,取丁食制煞为用;用水化煞者,終非上格,因春乙最忌寒湿,木根被水腐蚀之故。
『二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卯月,日元得祿。身強可火洩,身弱可取水生,總之原局火多用癸,木多用丙。
变理:丙癸齐透无疑,切忌見庚,尤忌支見申酉,盖“春木忌埋根之铁”;如見辛煞,专用丁制,無丁見癸,纵有印化,終非上格。
二月乙木,身強,丙透癸藏,不透庚金,大富大貴。
支成木局,不見庚辛为曲直仁寿格。癸透,功业彪炳。丁透,文学词臣。
若夫煞強於身,用丁,为食神制煞,主貴。财強于身,用甲,为比劫分财,主富。
『三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辰月,财星当令,阳气日炽,先癸后丙,水火互济为宜。
变理:身強,用丙丁洩,但支直藏水。
乙強通常不用庚制;惟枝叶繁茂,見己庚出干,財官双美,春深木老,姑又用之。
印星太多,水泛木浮;又喜丙戊,用财破印。
財多身弱用劫,煞强于身用伤。
見庚辰时,化金失時,得运相助,方许富貴。若透兩庚,忌合不化,得丁火破之,或许一富,然非上格。
『四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巳月,伤官当令;火炎土燥,木性枯悴;調候为急,专取癸水,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。
变理:总之三夏用神,不离金水;有金無水,乙木克洩交加,残疾之命。支成金局金方,又见庚金透出,无火破格,可作化金格论,大貴。
『五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午月,专用壬癸,水弱,又爱庚辛;庚壬丙透,显贵必然。
变理:有金无水则为“克洩交加”,残疾之命。有水无水,則名“水无源头”,富貴不久。
除特殊格局外,五月乙木必以水为真神;癸水力弱,壬水為先,庚壬两透,必主贵显。
『六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未月,財星当令。大暑之前,理同五月。大暑之后,火气渐退,金水渐进。身弱,仍喜癸壬,支通寅卯亥字为美。或干见丁壬,暗輔木气,亦有衣祿;用癸最忌戊制己混,转为下格;有甲为救,小名小利。
变理:若金水太多,局势转寒,可相机取丙为用。
若支成木局而身強,得丙洩秀,得癸润乙,水火互濟,亦可取貴。故丙癸两透,富貴极品,丙透无癸,原局失润泽之功,不外常人。
財星当令,原局无印比生助,格成从财,亦可富貴,一見印劫,则作财多身弱论。
『七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申月,官星當令,庚金司權,乙必受傷;凡乙木身弱,最宜比肩,干見甲,支見寅,木气自旺,所謂“藤萝系甲,可春可秋”,即是指此而言。
变理:庚金透出,乙必受伤,专用己土污金培木,富貴奇格。
用水印化煞亦可,但防金水太多,水泛木浮,又須相机而配戊土。用丁食神制煞者,首要身強;若然身弱,恐成克洩交加。
乙木干見甲,支見寅,或支下成方成局,乙木转強,可取庚官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見庚辰時,从金格得时,大富大貴,原局岁运皆忌丙丁破格。
『八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酉月,七杀当令。乙木绝地,首要身強;柱見甲寅,藤萝系甲最妙。
变理:身強,用月令辛煞,真神得用,富貴定然。
身強金更強,喜用丁制,为食神制煞,貴多就武;寒气將增,相机要用丙火,故身強得辛丙丁透者,大貴之格。
身弱用癸,仍要干見甲,支見寅为妙。
乙为兰桂之蜀,秋分前,火气未除,兰桂未開,癸前丙后。秋分后,兰桂已开,寒气渐深,丙先癸后。
『九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戌月,財星當令,乙临燥地,且日元失令,专取癸水生身润局。水弱,又喜見庚辛发水之源;故癸辛两透,煞印相生,富貴定然。有癸无辛,富貴不久,有辛无癸,必主贫贱。
变理:財星当令,若财多身弱,喜見甲寅,“藤萝系甲,可春可秋”,但用比劫者,忌见庚辛。
身強用丙丁洩者,戌月火有余气,真神得用,亦可致貴。
身強亦可取庚制,戌月有財生之,富貴可图。
『十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亥月,印星当令,水冷木凍;调候为急,先取丙暖,壬水司令,不可无戊。
变理:身強見丙戊两透,富貴必然。
若支藏一两点壬癸,可以无戊,但不可以无丙;寒木向阳,方主富貴。无丙用丁,富貴稍遜。
身弱,可取亥中壬甲为用,但原局須見丙,否則水冷木凍,两者无生受之象;水火互济,方主生发。
若支成木局,曲直仁寿格失时;如见丙戊,方许富貴。
『十一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子月,印星当令,调候为急,专取丙火;丙透有根,自然富貴;丙藏寅巳,亦有功名。
变理:用丙忌壬癸破害,得戊己为救,亦有衣祿。
冬水太旺,壬透无戊,得己出干,丙火为助,大富貴命;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,再有丙暖,自然福厚;並非用己財破印,务须注意。
『十二月乙木』
常理:乙生丑月,财星当令,丑为湿土,气尚寒冽,专取丙火为貴;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,无壬来克,富貴必然;丙火藏支,亦有名利;无丙贫贱,运走东南可主小康。
变理:財星当令,戊透土多,为财多身弱,专取甲寅比肩分財,格局主富,但亦不能缺丙暖局。
大凡三冬之木,不惧身弱,因月令自有癸水,最惧局中无丙丁,水冷水凍,兩者无相生之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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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正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寅月,日元得祿;余寒未尽,喜丙溫暖。身強,专取丙火调候 兼洩秀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变理:若火太多,洩弱日元,食多身弱,又須見癸,用印制食生身。
財多身弱,专取用令甲比为助,富多貴少。
原局印多,水泛木浮,死无棺槨;又喜戊來止水,丙来助戊,用财破印,方免凶危。
寅月甲丙戊皆为旺气,取其一者为用,亦有名利。
春木当令,決无从強之理;其余十干,凡生當旺令者,纵克洩交加,日元孤立,亦不作从強之论,尤以陽干为然。
从而难从,贫贱之士。
『二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卯月,日元羊刃,余寒已退,丙非急需;身強用丙,要有癸配;有丙无癸,甲恐被洩過甚;有癸无丙,甲太顽強;水火既濟,方许富貴。
变理:身強,用庚金制,用戊土辅,为財滋煞,富貴定然。
用丁火洩強身者,为木火通明,文学词臣。
庚甲两強,干見丁火,为伤官驾煞,位高权重。
若非身強敌煞,春木最忌见,因春木为活木,最忌克伐。“活木忌埋金之铁”,“春不容金”,皆是此理。杀強身弱,必主残疾,又要火破金,方保安吉。 身弱,专取月令乙木助身。
月癸印须有庚辛为辅,癸印失令之故。
『三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辰月,財星当令,春深木老,可用庚削;阳壮木渴,又喜壬润,用癸恐戊合,故以壬为上;尤妙干見丁火,丁壬有化木之情,暗辅木气;故三月之甲,得庚壬丁三透者,富貴上格。
变理:总之,身強用庚为先,月令自有財来滋杀,最忌丙丁制金;用金見火,名“钝斧无钢”,无用之人。用丁,不作木火通明。
身弱,以壬为先,庚次,煞印相生,富貴必然。
无印可用比,亦可富貴,因辰中的癸乙皆为当旺之气;真神得用,名利裕如。
『四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巳月,食神当令,甲被旺洩,癸印为先;火炎土燥,调候为急,亦以癸水为真神;惟四月之水,归于绝地,用壬癸者,必須有庚辛为配。
变理:无癸用壬,无庚用辛,配合略差,富多貴少。
四月之甲,见丁出干,又得癸庚出制,富貴上品;因丁出干,为病重得药,自然上格;旗鼓相当,格局方显堂皇。
调候为急,壬癸切不可少,身強身弱,皆可暂置勿论。
『五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午月,伤官当令,根焦叶枯;調候为急,先取壬癸,次取庚辛。五月甲木,木火真伤官佩印,富貴非轻。
变理:原局无水,运入東北之地,或可苟全性命;運入南方,名“木化成灰”,必死无疑;运入西方,“伤官见官,为禍百端”。
若满盘丙丁,不見印比,木火傷官变为炎上之類,反为貴论。岁运喜东南而为福,忌西北而招咎。
『六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未月,財星当令。大暑之前,火氣未退,取用理同五月;大暑之后,丁火退气,金水进气;甲木首要身強,支聚寅卯亥为美。
变理:身強,用庚制之,月令有己生助,財滋弱煞,富貴定然。
身強用丁,为“木火通明”,真神得用,富貴非轻。
若然身弱,仍用印比。
煞強身弱,可用丁制,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,否則成剋洩交加反弊。
伤官制煞,伤官为月令真神,位高权重。
財多身弱,专用比肩,无比用劫,乙劫亦未月之旺气。
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从财格论,盖未为木库,中有乙木暗破財星;月令有根,未可言从。
干見戊己支見辰,甲己化土,元神发露;化土成格,富貴非轻。
『七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申月,庚煞当令,书云:“死木得金而造,庚辛必利”,但首要身強,方能任此強煞。
变理:身強,专取月令庚煞,真神得用,富貴无疑。
身煞两強,又要见丁,伤官制煞,位高权重。
若然身弱,又要印比,申宮金水相生,专取为用亦可致貴;但 原局金水一多,局转秋寒,相机配以丙火,方有生意。
『八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酉月,正官当令,木囚金旺,首在身強,支通寅卯未为美。
变理:身強,专用月令辛金,正气官星,富貴必然。
身煞两強,喜见丁火,故亦喜用。
若然身弱,仍月印比,但以局中有丙为上。
金多木弱,名然来克身,必主残疾。原局有火制金无用,盖日元虛弱,见火被洩益弊,名克洩交加,凶夭之论。
凡遇克洩交加,必取印星为用,以印化然煞制伤生身,一得三用,起死回生。
『九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戌月,財星當令,首在身強,支聚祿刃为上。
变理:身強,用庚用丁,皆可贵显,因戌月庚丁有气。
身強用庚,戌中自有戊土生之,财滋弱煞,富貴定然。
身煞兩強用丁,伤官制煞,貴而有权。
身強用丁洩身,戌中有财,非仅一富,抑又可贵。
身弱,印比相机而用;亦不外財多身弱用比,煞強身弱或食伤洩身用印之理。 又戌为燥土,凡原局火多,皆须支藏一两点癸方为上格,並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。
『十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亥月,印星当令,调候为急,先取丙火。壬水当令,又須見戊止水培木;身強,丙戊两透,富貴定然。
变理:身強,可配用庚;故十月之甲,丙戊庚,食財煞三透最为上格,因其配合完美之故。
身弱专用祿刃,支見寅卯为美;但原局切切不能无丙,即支藏有丙,亦属可貴;否則水冷木冻,两者无生受之象。
凡冬月用火土,非运相助,不能发迹;因冬月火土失气,用神力弱,交入南方,乃属正气。
『十一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子月,印星当令,先丙后戊,理同亥月。
变理:身强见丙戊出干,富貴非轻。
身弱取寅卯祿刃助身,不可隨便用癸印。
子月甲子,最怕水多,水泛木浮,必主橫夭;有戊此水,方許安吉。故十月十一月之,木论甲乙,不愁身弱,因月令印星當令,自可生木,最怕母慈灭子,水泛木浮。
冬月甲木用癸用壬,总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。
『十二月甲木』
常理:甲生丑月,財星当令;天寒地冷,先取丙火;若非水旺,不可用戊,因丑月財星当令,自然有土。
变理:凡三冬之命,用丙者为貴,无丙用丁,或支得巳寅午一字,亦有小名小利。
身強,用庚劈甲引丁,名“木火通明”,富貴非轻。故身強得庚丁两透,亦为上格。
身弱,仍用比肩为助,見一寅字最妙;因寅中有甲有丙,比为三冬甲木之真神。
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贵,独有三冬及初春可以无庚。一见丙火,自然有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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